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,经常会出现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,因为房价上涨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卖方违约,不卖房子了,这时候买方应该怎么办呢?
这里要分几种情况:
1、双方签订合同后,买方支付了定金,后续卖方不履行合同。按照合同法规定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”,买方可向买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。
2、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,买方支付款项后,后续买方不履行合同。依据合同方规定,买方可要求卖方归还支付的款项,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3、如果合同中,买卖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,又约定了定金的。卖方违约时,买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中一个条款,哪个最大化能争取利益就主张按哪个主张。
4、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后,买方已经支付全款。卖方不履行合同了,卖方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。但是法院可能会根据情况调解或判决,比如房屋已经另外卖给善意第三人了,那继续履行合同也不能了,只能退款再支付违约金了。
案件情况及合同约定有差别,可能后续的主张方案也会有调整。若大家遇到相关问题,建议联系律师沟通,以出具针对性方案来维护您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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