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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会有什么职权?

山东专业 刑事 公司律师2024-04-26 11:21:29


    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。其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。

     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股东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:
   (一)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   (二)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;
   (三)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   (四)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;
   (五)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   (六)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   (七)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
   (八)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;
   (九)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;
   (十)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,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。
   (十一)修改公司章程;
   (十二)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    另外,公司可以通过章程对股东会职权进行规定,比如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,可以章程规定由股东会决议。
   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,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,直接作出决定,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、盖章。
 
    总体来说,公司还是自治为主,只要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,股东会很多职权章程都可以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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