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方便大家理解,本律师用通俗易懂语言和方式给大家做简单的介绍。
1、首先第一点,要弄明白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的分工。
(1)公安——侦查
(2)检察院——公诉
(3)法院——审判
以上适用于大部分案件,并非全部。
2、打个比方说,公、检、法就好像是三个“生产”罪犯的车间,侦查、公诉、审判就像流水线,一个程序结束了,就会移到下一个程序,并且后面的程序对前面的程序起到审查监督的作用。
总的来说,公安侦查终结后,将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,可以退回补充侦查,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审判对公诉的审查监督也是同理。
3、什么是侦查?侦查就是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的一个过程。立案是侦查的第一步。在侦查过程中,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。常见的 一种是拘留,一种是逮捕。案情符合相关条款,可以联系律师取保候审。
4、什么是公诉?公诉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。
5、什么是审判?审判就是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,并判决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和应承担的罪责大小。
请注意:上文相关名词和术语并非规定专业用语或者标准用语,只是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而使用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Www.ShANdlaWyeR.cN